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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中标题是如何形容性别暴力的?

新闻事件标题主语不同,讨论热度不同

青海在线网 (文/米海莲)近几个月,网上女性受到伤害的新闻层出不穷,而报道这些新闻的媒体在报道时,标题中却只凸显受害人的特征信息,比如:“女子小区内被陌生男子施暴”“广东女子泰国生子3月后被丈夫杀害”“4岁女童疑在按摩店内遭猥亵”“女空乘凌晨下班遭劫持10小时机智脱险”……类似的新闻标题层出不穷。

这些新闻标题有一个共性,都是以女性为主语,且女性都是受害者。标题中把受害者的信息和特征公布出来,而施害者的大部分乃至全部信息却被隐匿起来,这样处理标题方式看似交代清楚了新闻的要点,但也把受害者直接推到读者面前,让读者议论。就像演说家贾克森凯兹在演讲中提到一个英语句式,“约翰打了玛丽”,约翰是主语,打是动词,玛丽是对象。第二个句子是,“玛丽被约翰打了”,这句话变成了被动句,主语变成了玛丽。而变成第三句,“玛丽被打了”,这句话依旧是个被动句,且玛丽是主语,但是它却缺少了施暴者约翰。当我们看到第一个句子时,我们能直观地看清楚约翰是主语,是施暴者,我们的注意力都在约翰身上,当第二个句子和第三个句子变成被动句,我们看到的主语是玛丽,是受害者,甚至第三个句子只有受害者玛丽,施暴者约翰不见踪影。在这种语言环境下,读者先入为主的就比较关注主语,受害者的信息特征就比较完整出现在读者脑海中。

当语言结构上受害者做成了主语,人们对受害者的信息好奇心就会被放大,而同一新闻事件中的施暴者就被读者自动忽略了信息。当把受害者信息作为被动句的句子制作成标题的新闻出现在读者面前时,读者印象深刻的是受害者的形象,往往会忽略另一个当事人——施暴者。一则新闻中,面对性别暴力的事件,媒体应该有意识地对抗这种不对等,而不是维护乃至加剧这种不平等。

比如这个“4岁女童疑在按摩店内遭猥亵”这个标题中,它是个被动句,遭字相当于被字。我们能直接获得新闻事件的信息,但我们获得是一个受害者的信息,而施暴者的信息在标题中不在踪影;“女空乘凌晨下班遭劫持10小时机智脱险”这个新闻标题也是如上,一篇关于性别暴力的新闻中,媒体不应该过多的披露受害者的信息,而隐匿施暴者的信息,这一篇篇新闻事件中,施暴者所犯的罪行才是我们值得关注和记住的,受害者没有错,她们才是应该被保护起来的人,她们不该遭受伤痛带给她们的标签。《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妇女的肖像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民事权益范围中也包括了肖像权、隐私权。然而在新闻传播的过程中,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基本上没有针对性的保护规定和条例。新闻事件中,女性作为受害者,基本信息得不到保护,隐私权和人格尊严得不到保护,这样的新闻已经失衡了。

用被害者做标题的新闻中,当被动句活跃在新闻标题中时,人们就会忽略施暴者,聚焦受害者。媒体在报道这类新闻的时候除了能客观真实,还要尽可能的对性别保持平衡,揭露施暴者的恶行,分析事件的原因,而不是过度强调受害者的信息和特征。受害者在经历过一次伤害后,媒体应该保护受害者的信息,不让受害者陷入可能的非议中。